商标转让5大雷区,千万别踩雷!
商标转让5大雷区,千万别踩雷!商标转让是获得商标专有权的重要途径之一,因为转让方便,即买即用很符合一些急需商标的用户。但是商标转让也不可能会保证百分百转让成功的,这时候就体现商标转让代理机构人员专业性的时候了,提前做好商标查询,避免踩雷!
商标转让注意规避这5点:
一、商标注册证失效。
1、商标证无效一般是指商标有效使用期满后,在六个月宽限期内也未提出续展申请;
2、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
3、被商标局注销的商标。
二、擅自变更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及其组合的。
注册商标经国家商标局核准备案,使用人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注册商标不得转让,也受不到法律保护。
三、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变更登记人的名义、地址等事项,未办理变更手续的。
注册人的名义、地址具有唯一性和确定性的特点,是确定注册商标专用权归属的重要依据,不得随意变更。未经许可擅自变更的,不受法律保护。
四、申请转让的商标,可能造成误解、混淆或者其他不利影响的。
注册商标经长期使用后,为有关公众所熟知,消费者可以联想到使用同一注册商标的商品。在注册商标转让中,尤其容易引起混淆和误解。商标局对可能造成混淆、误会或者其他不利影响的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不予核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
五、商标注册人未同时转让在相同或者近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
法律规定,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类似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类似商标,应当同时转让。否则,很容易给消费者造成混淆和误解,失去保护商标专有权的意义。
构卓知产温馨提示:以上就是关于商标转让不成功的5大雷区,在进行商标转让的时候一定要注意避免。如果您对商标转让还存在疑问,欢迎点击构卓知产的顾问进行咨询,他们会给您详细的解答。